拆!拆!拆!三明一地小区顶楼违建!

小编@K宝

2025-08-09

经查,位于尤溪县城关镇锦鸿家园23号东侧及香江悦府7号楼2402顶楼的两处建筑物,均为一层砖混结构,建筑面积各约10平方米。经核实,该业主在未依法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建设,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之规定,构成违法建设。

该违法建设行为对我县城乡规划的实施和管理造成了不良影响。执法人员多次对当事人进行宣传教育并督促整改。

目前,上述两处违法建设均已拆除完毕。

来源:尤溪城市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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