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1-23
1月22日,明溪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二次会议。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
因工作需要,决定免去:
汤先锋的明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
刘智勇为明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因工作需要,免去:
张元优的明溪县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因工作需要,任命:
陈楚贤为明溪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会上,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谌良福为任职人员颁发任命书,并进行宪法宣誓仪式。
来源:明溪人大代表在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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