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台!引以为戒!

小编@小K

2024-07-31

“开车不喝酒 喝酒不开车”

“生命无价 酒后禁驾”

饮酒醉一分,驾驶险十分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酒后驾车上路无论是对自己还是他人

都是不负责任的行为

建宁交警、清流交警严厉打击

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

现对近期查获的部分

酒醉驾违法驾驶人进行曝光

建宁警方曝光

7月13日20时27分许,违法行为人陈某兴酒后驾驶无号牌二轮摩托车行驶至建宁县黄舟坊南路路段时,被现场执勤民警查获。经现场呼气酒精检测,结果为31mg/100ml,陈某兴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

NO.3

7月13日20时35分许,违法行为人柯某发酒后驾驶无号牌二轮摩托车行驶至建宁县黄舟坊南路路段时,被现场执勤民警查获。经现场呼气酒精检测,结果为61mg/100ml,柯某发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

NO.4

7月14日20时08分许,违法行为人徐某红酒后驾驶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建宁县黄舟坊南路路段时,被现场执勤民警查获。经现场呼气酒精检测,结果为110mg/100ml,徐某红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NO.5

7月14日20时27分许,违法行为人罗某龙酒后驾驶闽G25***号轻便二轮摩托车行驶至建宁县黄舟坊南路路段时,被现场执勤民警查获。经现场呼气酒精检测,结果为71mg/100ml,罗某龙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

NO.6

7月15日21时04分许,违法行为人李某全酒后驾驶无号牌轻便二轮摩托车行驶至建宁县建莲南路路段时,被现场执勤民警查获。经现场呼气酒精检测,结果为31mg/100ml,李某全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

NO.7

7月19日21时19分许,违法行为人黄某军酒后驾驶闽GNF***号二轮摩托车行驶至建宁县建莲南路路段时,被现场执勤民警查获。经现场呼气酒精检测,结果为113mg/100ml,黄某军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NO.8

7月19日21时32分许,违法行为人李某酒后驾驶无号牌二轮摩托车行驶至建宁县建莲南路路段时,被现场执勤民警查获。经现场呼气酒精检测,结果为21mg/100ml,李某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

NO.9

7月20日20时20分许,违法行为人苏某荣酒后驾驶闽GWN***三轮摩托车行驶至建宁县荷花西路路段时,被现场执勤民警查获。经现场呼气酒精检测,结果为52mg/100ml,现场提出异议。经血液检测,苏某荣血液酒精含量为62mg/100ml,苏某荣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

清流警方曝光

2.6月21日,林某渊(男,1998年出生)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清流交警查获,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为27mg/100ml,涉嫌酒驾。

3.6月21日,马某英(女,1982年出生)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清流交警查获,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为51mg/100ml,涉嫌酒驾。

4.6月22日,陈某连(男,1972年出生)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清流交警查获,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为20mg/100ml,涉嫌酒驾。

5.6月22日,李某勤(男,1979年出生)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清流交警查获,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为40mg/100ml,涉嫌酒驾。

6.6月22日,林某荣(男,1965年出生)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清流交警查获,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为62mg/100ml,涉嫌酒驾。

7.6月22日,罗某富(男,1983年出生)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清流交警查获,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为33mg/100ml,涉嫌酒驾。

交警提醒:

驾驶人应深刻认识酒驾醉驾的严重危害性,杜绝侥幸心理,坚决拒绝酒驾醉驾违法行为。同时,亲朋好友间要主动劝阻驾驶人酒后驾车,要安全守法出行,共同营造平安和谐的交通氛围。

来源:建宁交警、清流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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