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快出警!三明八中附近突发车祸
昨日傍晚高峰期
在三明八中站点斑马线附近
突发一起车祸


当时正值高峰期,也是立刻造成了交通堵塞
好在有交警在附近执勤,立马赶过来处理事故
交警指挥采取现场拍照现场位置作为固定证据后
立即疏散人群立即撤离现场,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
再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所幸事故没有造成人员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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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事故后撤离现场,是这样规定的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应当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采取现场拍照或者标划事故车辆现场位置等方式固定证据后,立即撤离现场,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再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但有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情形的除外(第十三条第一款:发生死亡事故、伤人事故的,或者发生财产损失事故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
(一)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或者驾驶的机动车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的;
(二)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
(三)驾驶人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嫌疑的;
(四)机动车无号牌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号牌的;
(五)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六)一方当事人离开现场的;
(七)有证据证明事故是由一方故意造成的。)非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者行人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对应当自行撤离现场而未撤离的,交通警察应当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造成交通堵塞的,对驾驶人处以200元罚款。
来源:KK网综合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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