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有人擅自开办艺考,被罚10000元

小编@小K

2023-11-10

近日

三明市文化和旅游局公布了一起

行政处罚案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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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名称:福建省**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案件名称:未经批准擅自开办艺术考级活动

违法事实:未经批准擅自开办艺术考级活动,违反了《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

处罚内容:罚款人民币10000元整

当事人名称:余**

案件名称:未经批准擅自开办艺术考级活动

违法事实:未经批准擅自开办艺术考级活动,违反了《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

处罚内容:罚款人民币10000元整

来源:三明市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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