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有人擅自开办艺考,被罚10000元
近日
三明市文化和旅游局公布了一起
行政处罚案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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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名称:福建省**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案件名称:未经批准擅自开办艺术考级活动
违法事实:未经批准擅自开办艺术考级活动,违反了《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
处罚内容:罚款人民币10000元整
当事人名称:余**
案件名称:未经批准擅自开办艺术考级活动
违法事实:未经批准擅自开办艺术考级活动,违反了《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
处罚内容:罚款人民币10000元整
来源:三明市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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