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县两名男子偷渡缅北“淘金” 却遭拘禁、殴打、电击…
新闻导读
“缅北是天堂,处处是黄金!”沙县两男子抱着这样的幻想,竟徒步翻山偷越国(边)境到缅北务工。在“淘金”失败后加入诈骗集团,没想到却遭拘禁、殴打、电击……离职还付了15万元赎身费。8月15日,三明市公安局沙县分局的民警成功将涉嫌偷越国(边)境罪的陆某及黄某抓获归案,让我们通过其中一人的自述,了解一下缅北诈骗窝点最真实的模样。
偷渡缅北欲实现“淘金梦”
2020年12月18日,陆某、黄某二人组团从沙县区辗转多种交通工具至西双版纳。而后,在事先联系好的“蛇头”带领下,从西双版纳勐海县边境小路步行翻山20多个小时,偷渡至缅甸小勐拉。

据陆某交代,偷渡后,他开始经营店铺,半年后因经营不善店铺倒闭了。无收入来源的他,在朋友介绍下进入缅甸一家电信网络诈骗公司从事客服工作。

犯罪嫌疑人 陆某

“淘金”失败,“噩梦”开始
起初从事客服工作时,陆某还能为公司“捞金”,在从事两个月客服工作后,伴随着业绩下滑,陆某开始遭受越来越多的私刑。

犯罪嫌疑人 陆某
“一开始如果你没达标是体罚,后面就变成殴打、电击,然后再关小黑屋关禁闭,动都动不了,反正整个人只能趴在床上。”
钱没挣到,还时刻担忧性命,此时的陆某回国心愿迫切。为顺利回国,陆某联系家人凑钱给自己“赎身”。
犯罪嫌疑人 陆某
“支付了相当于15万人民币。一开始公司是讲20万的,我说让家里借一下,但是公司还是不肯放人。”
终被抓获
今年8月,在我国相关部门的努力下,陆某终于结束“噩梦”,顺利回国。

犯罪嫌疑人 陆某
“我觉得不要听别人乱说哪里哪里赚钱,有些东西还要自己亲身经历过才懂。我想告诫大家不要去缅甸那种地方,随时都有生命危险。”

据了解,陆某与黄某等人于2020年12月份结伙从云南偷渡至缅甸,到缅甸一家电信网络诈骗公司当客服,其行为已经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三百二十二条,涉嫌诈骗罪、偷越国(边)境罪,目前该案正在办理当中。

三明市公安局沙县分局三级警长 吴佳荣

来源:沙县区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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