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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妻也是妻!三明一男子竟如此为她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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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7-11 12:28:1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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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妻坐“黑车”吃亏,
永安男子为替前妻出气,
竟借机敲诈勒索“黑车”司机,
本以为可以瞒天过海,
可最终换来的却是牢狱之灾。

案情简介

2017年10月13日傍晚,被告人赖某在永安汽车站遇见被害人王某驾驶的小轿车,因其前妻陈某曾在乘坐被害人王某驾驶的车辆时发生争执,被告人赖某遂召集徐某、覃某(均另案处理),在永安自来水厂附近借故截停被害人王某的车辆。后徐某、覃某配合被告人赖某,在知晓被害人王某存在非法营运行为情况下,以向运管部门举报为由进行言语威胁及索要钱款。被害人王某因害怕自己非法营运行为将受到运管部门的严处,而向被告人赖某等人支付现金人民币5000元。

2019年3月10日,被告人赖某被永安市公安局民警电话通知到案。案发后,被告人赖某亲属将人民币5000元退还被害人王某。

法院审理

经永安法院审理查明,该案被告人赖某伙同徐某、覃某,在明知他人存在非法营运情况下,以向运管部门举报为由,言语威胁并索取钱款共计人民币50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被告人赖某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刑罚,刑满释放后不知悔改且再次故意犯罪,应酌情从重处罚。被告人赖某案发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当庭自愿认罪,属自首;案发后被告人赖某亲属主动退出全部涉案赃款,可以从轻处罚。

据此,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赖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庭审现场

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典型意义

非法营运也就是平时所说的“黑车”,是指当事人未取得道路客运(货物运输)经营许可、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的道路客运(货物运输)经营和超越核定范围进行经营的行为。“黑车”非法营运严重违反了国家的法律法规,干扰和破坏道路运输市场正常的经营秩序,侵犯着合法经营者的权益,它对乘客人身财产合法权益和社会治安也造成了极大的潜在威胁。

公民举报非法营运行为能有效打击“黑车”现象,有利于规范道路运输市场正常的经营秩序和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但本案中的被告人赖某以向运管部门举报为由,利用被害人害怕自己非法营运行为受到运管部门严重处罚的心理,言语威胁并向被害人索取钱款的行为,其性质已发生改变,构成了敲诈勒索罪,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来源: 平安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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