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约司机不文明驾驶还酒驾?被举报了!
10月28日上午6时50分许,上官某某驾驶闽GD0****小车在育才路由三明九中往新市路方向行驶时,遇前方一男子骑两轮电动车于路中间缓慢行驶,便按响汽车喇叭提示骑车男子靠边让行。该男子让行后,双方在两车并行时又相互指责,气急败坏的上官某某甚至故意将两轮电动车别向路边,阻碍其正常行驶。在争吵过程中,电动自行车驾驶人闻到上官某某似有酒气,便拨打了“110”报警电话。接警后,直属二大队值班民警迅速赶到现场,经对上官某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显示其酒精含量为41mg/100ml,已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且上官某某驾驶的车辆为网约车,属于营运车辆。据上官某某说,当天早上自己并未饮酒,只是前一晚上自己在家喝了一至二两白酒,早上起床觉得应该没事,便驾驶车辆外出接单,没想到居然涉嫌酒后驾驶,现在真是追悔莫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对上官某某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行为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同时,公安交警部门已向举报人兑现举报酒醉驾奖励金1000元。
近年来,交警部门持续加大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在此,交警特别提示:无论你是出租司机、客车司机还是网约车司机,亦或是普通机动车驾驶员,任何时候都不能抱有侥幸心理,开车不饮酒,饮酒不开车。同时,也呼吁广大群众,遇有涉嫌酒后驾驶现象的,应立即劝阻驾驶员继续驾驶机动车或拨打举报电话,与交警共同监督,珍爱生命,平安出行。
来源:平安三明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