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三明kk社区

查看: 946|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宁化“安远蛇王”被刑拘了!他常年做这个生意,冰柜放的都是……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8-12-14 12:22:42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KK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近期,宁化县公安森林分局开展针对贩卖野生动物违法犯罪专项整治打击行动,查获一系列非法猎捕、出售野生动物案。


11月5日,县公安森林分局接群众匿名举报称在县安远镇有人在非法经营野生动物。接到报警后,宁化县公安森林分局迅速组织民警深入安远镇对非法贩卖野生动物的分子“安远蛇王”陈某根违法事实进行摸排,现场查获大量野生动物冰冻死体。


野生动物专家对中查获的野生动物冻、活体进行鉴定、清算,确定陈某的家中有蝰蛇、乌梢蛇、王锦蛇、滑鼠蛇、银环蛇等蛇类冻体、蛇皮、残体共计186条;棘胸蛙、花白竹鼠、食蟹獴共计9只;山麂、野猪、花白竹鼠、鼬獾冻体10只;另有眼镜蛇、蝰蛇、活体25余条。因数量巨大,宁化公安森林分局民警将犯罪嫌疑人陈某根依法传唤至宁化县公安局办案中心进行讯问。




经初步审讯,陈某根交待了其常年非法经营野生动物的犯罪事实,非法贩卖的野生动物主要以眼镜蛇、五步蛇等蛇类为主,将收购来的野生动物出售至广东、蕉岭等地,非法经营金额约七、八万元,非法获利数万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陈某根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宁化县公安局森林分局依法刑事拘留,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的调查中。




此外,民警在调查陈某根非法经营案件的时候发现犯罪嫌疑人潘某周和邹某恒在安远镇集市上出售野生山麂,民警随即将潘某和邹某带至安远派出所。经查,犯罪嫌疑人潘某和邹某在未办理任何经营野生动物许可证的情况下在安远镇集市上摆摊出售其收购来的野生山麂。


目前,犯罪嫌疑人潘某周因涉嫌非法狩猎罪于2018年11月6日被宁化县公安局森林分局刑事拘留;邹某恒无证经营案已立林业行政案件。随后,执法人员将查获的五步蛇和竹鼠活体全部没收,并带到保护区进行放生。



来源:宁化广播电视台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布主题 上个主题 下个主题 快速回复 收藏帖子 返回列表 联系我们 KK微商联盟
站内举报邮箱|营业执照|关于我们|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联系我们|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